关于执行《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马晓东发布时间:2024-11-19浏览次数:13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徐州市财政局发布的《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徐财购【20242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20255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和6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需按要求做好采购需求论证及风险控制审查,必须提前进行采购意向公开(一般提前60天,特殊情况不少于30天)。

2.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纳入省、市“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不论金额大小,不能“自行采购”,由相关职能部门按“框架协议采购”规定执行采购。

3.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纳入“网上商城采购”的品目,不论金额大小,不能“自行采购”,50万元以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商城(http://jszfcg.jsczt.cn/dspt)”执行采购。

4.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其它采购项目,以及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按照《徐州工程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限额标准执行:2万元以下由各承办单位“自行采购”,2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由相关采购职能部门“分散采购”,10万元及以上由招标办“集中采购”。

5.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和学校采购管理办法执行采购,采购项目应由专人负责。

6.《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自202511日起执行。

 

附件:1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徐财购〔2024〕26号.pdf

    2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docx

 

                      国资处(招标办)

                       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