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校内分散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顺顺发布时间:2024-03-19浏览次数:11

      各采购职能部门(采购归口职能部门和采购临时职能部门)

按照学校年度采购工作安排,根据《徐州工程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徐州工程学院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徐州工程学院校内分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自2024325日起,开展2024年校内分散采购专项检查。

一、检查的目的

根据学校采购管理制度,按照“分级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对2023年度各采购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校内分散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出客观评价,发现其中存在的控制风险,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改善措施,进一步规范学校分散采购行为。

二、检查的范围

202311日至20231231日,经招投标办公室审核审批,由相关采购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校内分散采购项目。

三、检查工作安排

各采购职能部门应按招投标办公室提供的2023年校内分散采购审批目录提供以下采购材料:

1.承办单位的采购申请及招投标办公室的审批材料。

2.采购文件及公告材料。

3.投标及评审材料。

4.分散采购执行表及结果公示材料。

5.采购合同及验收材料。

6.项目采购的其他材料。

四、检查时间

325日:后勤处

326日:实设处、信息化中心

327日: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科技处、国资处、工会、图书馆

328日:其它临时职能部门

请各采购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检查、汇总相关分散采购项目的归档材料,并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检查工作,按规定的时间将材料送到行政楼B207室。如遇到问题,请与招标办分散采购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32007676767)。

 

附件: 2023年校内分散采购审批目录.xls

 

          国资处(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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