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筑牢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26 号,见附件1)有关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相关活动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凝心聚力,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担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重要指示要求。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坚持党建引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好“三会一课”,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涵养良好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党员教师成为践行高尚师德的中坚力量、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二)开展网络集中学习
本次师德网络集中学习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师德师风目标考核。
全校教职工即日起至7月31日,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行“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各二级单位须提醒督促本单位全体教职工按要求完成课程和测试,认真落实组织实施,广泛动员,做到应学尽学、不漏一人。获得4培训学时即为学习完成。各单位要把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写入学习教育工作总结。
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三)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
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坚决执行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做好师德舆情监测、核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四)开展关键群体“教育提升”行动
按照“六要”标准,加强思政课教师培训和队伍自查自清工作。支持思政课教师参加高校思政课教师相关专题培训等。着力抓好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开展思政课教师队伍自查自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行为准则》,严把思政课教师入口关。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退出机制,对于在信念信仰、政治纪律、学术诚信、思想道德等方面突破底线的人员,退出思政课教师队伍。
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五)开展警示教育
各二级单位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例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引导全体教职工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
牵头单位:纪委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六)加强教师法治教育
各单位组织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系列师德规范,提升全体教师的规则意识。党委教师工作部网站设置“师德师风”栏目,将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师从业禁止制度等法律法规放在此栏目中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增强全体教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
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三、活动目标及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二级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引领,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压实工作责任
要全面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好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强化齐抓共管,把责任层层传导到位,杜绝出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上热、中温、下冷”的情况。
(三)做好总结反思
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工作调查研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锲而不舍推动师德集中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