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办“新形势下高校采购合规管理与风险管控”专题会议

发布者:刘顺顺发布时间:2023-05-12浏览次数:253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采购项目需求调研和论证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建设质量,防范采购风险,学校于511日下午在行政楼一楼报告厅举办了“新形势下高校采购合规管理与风险管控”专题会议。曹杰副校长出席并主持会议,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采购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员、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招标采购工作的中层干部、2023年采购项目指定采购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其他有招标采购项目的教科研人员参加会议。

曹校长指出,招标采购历来是巡视巡查的重点,是关键性敏感岗位,校党委、校行政一直高度重视采购工作,必须依法合规。目前学校的采购工作仍然存在“采购需求论证不科学、不充分,采购需求指向性、倾向性明显,采购缺少计划性、预算脱离实际”等七方面问题。作为采购项目的承办单位、职能部门和指定采购负责人,必须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重视前期的调研论证,加强中期的采购管理,强化后期的项目验收,增强依法采购的意识。

曹校长强调,各部门、各学院、相关责任人一定要:1、加强法规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了解和熟悉国家及学校的采购政策,高度重视采购工作,把采购项目建设好,把手中的权力用好;同时要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宣传、解释工作。2、做实做细调研论证,切实负起责任。要按照学校有关采购工作的要求,履行好规定的职责,不推诿、不扯皮,切实负起责任。承办单位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把采购需求论证关口;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指导论证工作,强化项目审核、履约监督和验收组织;招投标办公室增强服务意识,规范采购程序,依法合规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采购工作;监督部门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形成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采购工作机制。3、严守规矩,规范采购档案管理。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随时接受督办和倒查,推进学校阳光采购。

会议的第二阶段,招投标办公室赵勇主任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并对如何做好采购项目需求论证进行了实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