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马晓东发布时间:2022-05-27浏览次数:709
中共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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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 专项行动的通知 |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教监函〔2022〕1号)和徐州市委办《市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2022年工作要点》(徐委办〔2022〕43号)等文件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推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师生员工负担,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对江苏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靶向施治、标本兼治,深入排查整治我校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在巩固拓展上下功夫、见实效,不断将校园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推向深入,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任务分工 按照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明确任务分工如下。 | 整治重点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作风建设方面 | 1.提升办文办会质效。持续精简文件数量,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功能。强化对会议安排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精简合并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严格执行周四无会日制度。 | 党 办 校 办 各学院、各部门 | 2.严格控制检查考核。强化结果导向,简化考核流程,注重工作实效和群众评价,杜绝频率过高、多头重复、重留痕轻实绩问题。 | 组织部 纪委办 各学院、各部门 | 3.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刚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十项规定及《具体办法》精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 | 纪委办 党 办 校 办 各学院、各部门 | 4.切实改进窗口作风。强化对服务师生窗口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引导,强化服务意识,简化服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杜绝态度简单粗暴。 | 机关党委 各学院、各部门 | 5.增强调查研究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关切师生和家长意见建议,妥善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落实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青年教师、联系班级制度,畅通联系渠道。 | 党 办 校 办 宣传部 学生处 教务处 各学院、各部门 | 破除 “官本位”思想方面 | 6.加强人才规范管理。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完善选拔、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严格控制“双肩挑”人员比例,严格执行优先一线教师的学术资源分配相关制度。 | 人事处 科技处 各学院、各部门 | 7.加强干部培训和管理。教育引领全校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履职本领、提高管理和执行能力,旗帜鲜明反对各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小圈子”。 | 组织部 各学院、各部门 | 8.强化学生干部管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教育指导,进一步完善各类学生组织运行机制,坚决防止学生干部功利、庸俗、“小官僚”、“小官场”等倾向。 | 学生处 团 委 各学院、各部门 | 学科专业建设方面 | 9.推动学术委员会规范有效运行。支持和保障学术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学术委员会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统筹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和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 | 学研处 各学院、各部门 | 10.进一步优化教育评价。强化破除“五唯”工作力度,引导全体教职工树立正确的教育评价导向,营造风清气正、潜心治学、宁静和谐的学术环境。 | 人事处 科技处 教务处 各学院、各部门 | 师德师风建设方面 | 11.加强党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领导,将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纳入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重要议题研究部署。 | 党 办 校 办 组织部 宣传部 各学院、各部门 | 12.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全面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坚持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度,健全“最美教师”“师德先进”等评比表彰制度,引导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深入党建和思政、教学和科研一线,切实把走进学生、关爱学生、帮助学生落到实处。 | 人事处 教务处 各学院、各部门 | 13.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加强教研室、教学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选聘高水平教授担任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让教授到教学一线,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 教务处 各学院、各部门 | 14.健全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加强纪检监察、教学、人事等部门调查处理师德失范问题协同,在信息互通、分析研判、线索处置等方面加强监督协同。 | 人事处 教务处 纪委办 各学院、各部门 | 学校规划建设方面 | 15.加强顶层设计。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管大局、谋长远、把方向,行政谋举措、强执行、抓落实,深入研究学校发展基本特征、发展规律和办学特点,扎实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 党 办 校 办 发规处 各学院、各部门 | 16.聚力改革攻坚。围绕关键领域、重要环节和难点问题,抢抓机遇、攻坚克难,高质量高标准推进硕士点申报、本科审核评估等中心工作。 | 学研处 评估中心 各学院、各部门 | 17.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贴徐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努力构建与区域地方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体系,增强各类科研机构、对外合作院所服务地方实效。 | 科技处 学研处 教务处 各学院、各部门 |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深刻认识并广泛宣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学校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用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落实,主动承担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率先垂范等职责。 (三)严格时间节点。各单位要在5月做好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6月认真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7月至10月对照任务清单和发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11月全面梳理、总结专项行动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 (四)严肃追责问责。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并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根据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等有关单位。 (五)做好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加盖公章报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屠兴俊;联系电话:83105673(5673)。 中共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26日 |
中共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 2022年5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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