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更加便捷、高效地服务学校采购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招投标办公室与信息化中心协同研发,现启用校内OA办公系统进行采购申请、审批试行工作。试行期间,采购申请除线上审批外,日常的线下纸质审批仍可进行,各承办单位可自主选择审批方式。从7月1日起,将不再接收线下纸质审批(紧急采购除外),全面实行网上申请。
一、采购申请路径:登录“办公系统”,选择“个人门户”,从“办事流程”中找到“招标办审批”,选择您需要的合适的“申请表”填报,按程序逐级审核、审批。“申请表”提交至相关审批岗位领导,若同意该申请,则直接提交至下一级审批岗位处理;若不同意该申请,则退回至上一级岗位人员或申请人。
二、特别规定:由于受上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约束,对于集中采购项目(1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和统一配送项目(计算机、打印机、分体式空调、办公家具),网上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6月、9月、11月四个月的10号-20号,其它时间不接收采购申请。招投标办公室将根据采购项目制定采购实施计划,有序开展采购工作。请各单位务必严格遵守。试行期间网上申请赞不设时间限制。
三、提前谋划,招标不招“急”。承办单位应根据采购预算和计划,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论证报告”。采购需求的科学、合理确定是一项技术含量、专业经验很高的工作,请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指定采购负责人严格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法规、知识及标准,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若因自身技术、经验、认知等不能合理、科学确定时,鼓励聘请熟悉采购相关法规的专家参与采购需求的论证。所需的各类“申请表”请从招投标办公室部门网站“服务指南”下载最新的版本。
四、咨询电话:集中采购(83200231,小号6231),分散采购、统一配送(83200767,小号6767)。技术保障(15952112269)。
招投标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