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采购服务效率和质量,发挥在线询价平台便捷性、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作用,按照学校《关于调整采购申报限额标准和进一步做好采购工作的通知》(徐工院招标发〔2020〕1号)文件要求,2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分散采购项目能通过在线询价平台进行采购的应当通过平台采购。对于采购现成的而非按照采购人要求的特殊规格加工定制的分散采购项目,可以通过在线询价平台进行采购,包括:
1、货物类。适用于项目需求、质量标准、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等都已明确,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不大的采购项目。
2、服务类。适用于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空调维修和保养、会计与审计服务、电梯维修和保养、信息系统及网络维护、标识牌与宣传展板制作、影像制作服务、绿植租摆服务、音视频设备租赁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符合以上情况的分散采购项目应当通过在线询价平台进行采购。承办单位(或科研项目负责人)和采购职能部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是否通过在线询价平台进行采购。
通过在线询价平台进行采购的项目,参与供应商必须提前注册入库,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内需满足至少3家供应商参加报价,如果提交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项目中止,重新组织采购。
询价结束后,按学校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组织项目验收,相关材料报送招投标办公室备案。
在线询价采购平台的使用操作已经由招标办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培训,该平台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启用。
特此告知!
招投标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