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统一配送和分散采购工作的管理,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统一配送的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今年统一配送产品(计算机、打印机、空调)采购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10日以后不再进行本年度的统一配送,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安排。
二、2021年统一配送产品(计算机、打印机、空调)将采取集中配送方式。2021年上半年统一配送采购申请递交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3月16至3月30日进行集中配送,其他时间原则上不接收配送申请。2021年下半年统一配送采购申请递交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5日,9月16至9月30日进行集中配送,其他时间原则上不接收配送申请。
三、2020年度经审批由各采购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分散采购项目,请相关职能部门尽快组织实施,并对执行项目和执行过程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检查,相关项目的备案材料请务必按学校关于分散采购工作要求的规定于2021年1月10日前报送至招投标办公室(行政楼B207室),以备组织监督检查。2020年12月10日以后原则上不再审批分散采购项目。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安排,加强采购需求论证,2021年2月1日以后正常递交分散采购申请。
招投标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